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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部委旧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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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财政经济部旧址
发布时间:2017-07-01浏览次数:1
中央财政经济部旧址位于中央各部委旧址群,是一座四合院式建筑。该院落原为地主宅院,后被中央财政经济部征用,占地面积336.63平方米、建筑面积240.06平方米、院落面积85.57平方米、房间16间。
旧址修复采用旧址加陈列的布展方式。北房三间为中央财政经济部负责人办公及居住的房间,两侧的东西厢房原为工作人员住室,现为展室。进门处的西配房为警卫人员宿舍,东配房改造为介绍中央财政经济部历史的影片放映室。中央财政经济部展览分“整合机构———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成立”、“保障供给———全力支援人民解放战争”、“发展经济———大力支持解放区生产建设”、“调控金融———发行人民币”、“踏上新征程”五个部分,详细介绍中央财政经济部的发展历程及西柏坡时期的重要贡献。
1948年6月,中央决定撤销于1947年4月成立的华北财经办事处,在其基础上成立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。
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董必武,主持本部工作,秘书长薛暮桥,协助部长处理本部日常工作。中央财政经济部设研究室,下设财政、经济、材料三组,分组搜集材料,研究有关财政经济之各项专门问题;按工作需要组织若干工作组,协助地方培养典型创造经验,并作有计划的调查研究;附设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,筹设中国人民银行,计划统一货币等工作。
中央财政经济部在中央领导下掌管下列工作:1.在中央领导下审查并指导各解放区的财政经济政策;2.研究各解放区执行财政经济政策的方法和步骤,予以指导;3.收集、整理、保管有关财政经济之各种材料,并作有计划的调查统计;4.在中央决定下,调剂各解放区间的财政收支及财政经济关系;5.研究统一各解放区财政经济工作的方法和步骤,筹备中国人民银行基金和统一发行工作。
中央财政经济部成立后开展了大量的工作,在中共中央、中央工委的领导下,在极为艰苦的环境条件下,为统一华北各解放区的财政经济政策、调整财政关系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,为华北人民政府的财政经济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;为三大战役和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做出了应有贡献;同时为新中国的财政经济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,摸索出了一条适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路子,并为新中国财政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,董必武担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,需要他抽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华北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,由于董必武年事已高,组建华北人民政府的任务又十分繁重,在后期中央财政经济部的工作实际上由周恩来同志具体领导、薛暮桥同志具体负责。
1949年3月,中央财政经济部迁往北平,与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合并组成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,新中国成立后改称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。1949年10月1日,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成立。
中央财政经济部从1948年6月成立,1949年3月随中共中央前往北平,1949年7月结束历史使命,前后历时一年零一个月,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。